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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18-11-04 03:28 /架空历史 / 编辑:陆成
《此去经年》是一部非常精彩的都市言情、现代、娱乐圈小说,小说的作者是永恒Shmily,主角是程爽,边静,缀缀,小说主要讲述的是:缀缀以谦对我说要去努俐地改

此去经年

作品长度:短篇

阅读指数:10分

更新时间:2022-02-18 19:5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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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此去经年》精彩章节

缀缀以对我说要去努地改生活,千万不能让生活来改你自己。听过澎湃斗志高昂,但没过几天就把它抛到脑耳之间四寸矣。我想这恐怕就是大人物和小人物之间的区别。

缀缀显得很忙碌,每天义务帮同事做事,把没人做的活都一手揽下来。在别人看来她是想巴结上司,讨好同事,以能在公司里站稳跟。而在我看来,她是想多做点事,多锻炼一下自己的能。总有一天,她会以高高在上的姿凝望着我们。

每到发工资的子我们都会聚餐,多数时候是我们四个,少数时候把程和堵雪军也拉上。有次在吃饭的时候程喝醉了,他拉着我的手对我说:“纪南,我不想过这种生活,这不是我想要的,我甚至不知该拿什么来你。没有风花雪月,没有花月下,有的只是忙碌的工作和单调的生活,这和我预想的很不一样。”

我本以为他会踌躇志的跟我谈五年计划,可是对于现在和未来他比我还失望。真的,我从没见过程这个样子。“这才刚刚开始,一切都会好的。好工作会有的,好生活也是会有的。就算是你一事无成,努过就行了。”我发现我安别人的时候总是一大堆的大理,可是搁在自己上一点作用都起不了。我真的害怕程会对未来失望,我用的去安他。尽管如此可依然看不到程眼睛中的光芒。转过他又举起酒杯继续和堵雪军喝酒,直到两个人得昏天黑地。

其实自从走出校园的那一刻,我就刻的明现实到底有多现实。班上好多的同学开始买彩票,做着一夜富的美梦。而我从来不买,因为我不相信有运气这回事儿。

我们是不是就这样在底层从事着各种职业,兢兢业业,按部就班。拿着微薄的薪循规蹈矩的生活,经历着生老病草木枯荣,然在某一天告别这个世界。如果是我会万念俱灰。如果不是,那又会是什么样?

80格格姐姐们把走出校园的那段岁月做“期”不知不觉中我的青都已经过去了一半了呢,可是我才20岁

学校的寝室可以住到大三毕业,所以我们四个还是住在寝室里面。我不知如果有一天我离开了她们我该怎样生活。我才发现我是如此的依恋她们,她们不仅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,更是我生命里不可缺少的部分。

当某天我离开这间被我住了三年的寝室,我会有多么的舍不得;当某天我离开这些在我青里留下刻骨铭心的记忆的人,我会有多么的难过;当某天我离开这片不明不暗的天空,我会有多么的怀念;当某天我再次听见我们曾经夜欢唱的那些歌,我会有多么的迷恋……

韩一对我很好,总是会我一些工作上的事和一些为人处事的理。他的一些话推翻了我整个的世界观,和他流一番才知我把这个世界想象的是多么的完美。

其实在你向着未来成的过程里,总会出现一些人和一些事,以各种方式让你好好地看清楚这个世界。

突然觉在校园里学到的东西是多么的贫乏,社会是座大学校这话说得一点都没错。有时候就算我把工作做得一塌糊,韩一也不会骂我,只是耐着子告诉我该怎么做。

每次开会的时候,别的部门经理社朔的助理都是一的职业装,只有我穿着T恤和牛仔。韩一对此一点都不在乎。

工作的时候我都会把QQ隐登陆,时不时地看看洞胎,或者关注一下班群里面都在聊些什么。我从来不加入他们的讨论,只是这样默默地关注着。我和高中的那些同学不一样,我不怕他们过得比我好。相反的我会默默的为他们祝福,真心地希望他们的一切都能顺风顺,正如班所说:安得公司千万间,大庇我班同学俱欢颜。

一次宣传委员写了一条心情,我看过差点儿哭了。她在空间里说:“我怕你们过得比我好,所以我用地往跑;我更怕你们过得不好,所以在远方为你们祈祷。”我立马给她评论:“愿那些四散天涯的孩子们幸福、平安到永远……”她给我回复一个笑脸。

乔木经常来我这串门,每次我都拉起架准备和他侃到底。我们说着各自的生活,叹着共同的命运。起初我不赞同我们的命运一样,因为他拿的是研究生学历,我们有着本质区别。但是他从薪,工作等方面推翻了我的定义。

有时候我们以为生活会朝着越来越好的方向发展,可是当你每天重复着同一种生活的时候才知你错了。错得娱娱净净。

在过去的时候我们总是心欢喜地憧憬着未来,而当我们真正站在未来的时候又一次次地回头张望过去。

我像是一个观众来看我经历的这些年。

三岁时就上儿园,每天坐在妈妈的自行车座上,向她汇报老师又了什么歌,哪个小朋友总是吃饭不洗手。在儿园里跟小朋友抢苹果,在老师面装乖孩子。记忆里最刻的就是趴在爸爸的上,爸爸拿着火柴给我掏耳朵。妈妈买回家的胡萝卜总是被我生着就啃了,啃不了就去喂我的小兔子。看着它一天天的肥我总是忍不住担心会不会被爸爸拿来当下酒菜。那个时候我很害怕打雷,每当打雷时爸爸就会把我从我的小床到爸爸和妈妈的大床。

五岁半的时候背着大大的书包颠儿颠儿地去上学。脖子上永远系着一条领巾,其实我不喜欢戴领巾,老师说那是战士们的鲜血染的,我怕血。在桌子上画条线,学英国的资本家们搞圈地运。旁边那个老是流鼻涕的小孩要是越过那条线,我会立马对着掐。数学课上手指头总是不够用,语文课上总是小明,小明的造句子。那个时候我最想见的人就是小明,他为什么那么忙,不仅出现在我的作业本上还出现在别的同学作业本上,甚至老师都提到他。放学我会像雀飞向金灿灿的麦田那样飞回家。打开电视看猫和老鼠,哆啦a梦。那个时候我对什么事情都好奇,最好奇的是男孩嘘嘘为什么不用蹲。那个时候我的理想是当科学家,造出一个叮当猫。只要它跟着我,什么都不用担心。就连上厕所都不用拿纸。

十二岁的时候我开始上初中,去了离家远一点的学校。我还是个小萝卜头,坐在第一排。帮生物老师拿显微镜,帮地理老师拿地仪。我是老师面的小人,他们都我。看见同学之间闹别了,我就撒丫子跑到办公室告诉老师。谁和谁拉小手了,谁和谁写小纸条了,谁和谁跑到学校面的林子约会了,这些只要我知就等于老师知。所以我的桌洞里总是多出一些同学馈赠的小礼物,可我天生正直,礼物照收小报告照打。整个初中我的化很大,才三年的时间我就以如破竹的速度到一米六七。我对男女之间的那点事儿有了破天荒的了解。那个时候天总是蓝的,云总是的,风总是的。那个时候杨树总是油油的。那个时候我总是每天九点觉六点起床。那个时候生活总是多姿多彩的。

十五岁的时候我以班级第一的成绩上了高中,去了离家更远的学校。远到要住校,每周回家一次。课业开始得多起来,每天要上晚自习。那个时候我喜欢在安静的室里望向窗外,眼是一幢幢排列整齐的学楼,耳边是从窗户外呼呼的风声和同学们沙沙的写字声。我总是在选文科还是理科中纠结。我的成绩不再像初中时那样优秀。

十七岁的时候我上高三,第一次品尝到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滋味。他也是文科生,他也会在晚自习的时候望向窗外,他也会在黄昏的时候站在场边上的看台上发呆,他也会在放学一个人漫步在繁盛的梧桐树下。在繁重的课业下我开始心灰意冷,开始不再斗志昂扬。成绩慢慢的下。那一场无边无际的暗恋没人知,包括整和我在一起的蔡梦如。那个时候我总是告诉自己,明天永远比今天好。那个时候天依然是蓝的,云依然是的,风依然是的。

十八岁的时候我单匹马的来到广州,准备过我一次次在梦中憧憬的大学生活。可是我在来到这以有了从未有过的失望。这里的天总是灰灰的,这里的云总是厚重的,这里的风总是时急时缓的。于是,我说,真想点离开这里,真想去想去的地方。

现在,我参加了工作。每天机械的生活,说着一些言不由衷的话。我还要在这样的生活中继续多久,我开始不断回想着小时候的天,小时候的云,小时候的风,小时候的杨树……

在这样的生活中我开始不断地做梦,光怪陆离的梦。梦里总是出现我小时候的样子。醒来的时候发现一切如初,多的只是枕头上的一片市隙和脸腮上挂着的几泪痕。

如果可以,我只想一觉到小时候。

如果可以,我一定会坚持当初当科学家的梦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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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去经年

此去经年

作者:永恒Shmily 类型:架空历史 完结: 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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